“因为他们拖欠我们物业费,我们已经将该美食广场所属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具体由我们集团的商管公司上海粤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负责。”物业工作人员透露。
供应商:被拖欠19.3万工程尾款
8个月未追回
供应商P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5月15日、23日,他所在的广告公司与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两份广告施工合同,共计金额22.3万:
其中第一份合同约定竞集公司先支付3万元头款,3.8万尾款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二份合同没有头款,约定全款15.5万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支付。
P先生说,第一项工程完工后,他曾向徐某追讨尾款,“他说是全部结束再一起付。当时都是赶工急着开业的,就想着早点帮他们把事情做完再要钱。后面工程结束后找他们结账的时候就跟我们说现在没钱。”
2018年8月,徐某代表上海竞集文化公司与P先生签署了一份《还款协议书》,约定拖欠的19.3万元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偿还,从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止,每月还款1.93万,共10个月。
不过,P先生告诉记者,在协议签署后不久,“他们就跑了,一期款都没还给我。”
尽管还款的最终期限到今年6月,他指出,“这个还款协议约定的是每个月都需要还我们指定金额的钱,每个月如果没有还就是违约了。”
P先生与徐某签订的还款协议书。
P先生说,存在类似遭遇的还有多家供应商。
去年10月16日晚,有商户在上海发现了W女士,“闹到派出所去了,我们很多债权人都去了。”